指認之正當法律程序與證據評價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639號刑事判決要旨 證據之取捨及其證明力之判斷與事實之認定,俱屬事實審法院自由判斷裁量之職權,此項自由判斷職權之行使,倘不違背...
不行準備程序不生程序違法或剝奪、妨礙被告防禦權問題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633號刑事判決要旨 合議制法院為使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由受命法官進行準備程序,訊問被告、代理人及辯護人對檢...
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1項3款「職務上行為」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626號刑事判決要旨 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職務上之行為」,係指公務員在職務範圍內,應為或得為之行為而言。若公務員...
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1項4款圖利罪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626號刑事判決要旨 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職務上之行為」,係指公務員在職務範圍內,應為或得為之行為而言。若公務員...
森林法之違犯構成要件與行為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621號刑事判決要旨 森林係指林地及其群生竹、木之總稱。而所謂森林之主產物,依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係指生立、...
刑法第138條 毀損公務員職務掌管之物品罪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610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所規範之物如何並非泛指一般辦公用物品,而一般辦公用品或安全...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1項4款圖利罪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611號刑事判決要旨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之圖利罪,以行為人於行為時有為自己或第三人圖取不法利益之犯意而表現於外,...
通訊監察法所規範之客體及違反效果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580號刑事判決要旨 利用電信設備發送、儲存、傳輸或接收符號、文字、影像、聲音、或其他信息之有線及無線電信,均屬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證據之取捨與認定;警察依法協助偵查並無轄區之限制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570號刑事判決要旨 證據之取捨與證據之證明力如何,均屬事實審法院得裁量、判斷之職權;苟其此項裁量、判斷,並不悖乎經驗法則或論理...
關於認定違背法律或命令,屬法院應踐行之告知事項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571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1 款規定:訊問被告應先告知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