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或其家屬陳述意見供法院量刑之參考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370號刑事判決要旨 審判期日,應傳喚被害人或其家屬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但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或陳明不願到場,或法院認為...
現場模擬之證據評價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299號刑事判決要旨 按被告於法院外之機關所為之自白,即審判外之自白,苟非出於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此觀刑事訴訟...
刑事訴訟法第323條開始偵查之意涵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259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同一案件經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開始偵查者,不得再行自...
私人錄音錄影行為所取得之證據無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182號刑事判決要旨 「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賄賂罪」與「公務員藉勢勒索財物未遂罪」,俱係公務員以不法手段憑藉職務上之權勢...
辯護依賴權與實質辯護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177號刑事判決要旨 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屬於強制辯護案件,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定有明文,被告如未經合法辯護,...
交互詰問之目的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138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上對證人、鑑定人行交互詰問制度設計之主要目的,在於辯明供述證據之真偽,以發現實體之真實,此觀同法...
司法警察官訊問證人予以錄音錄影之評價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141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於調查犯罪情形時,得詢問證人,惟未規定詢問證人時...
違反告知義務之證人證詞對訴訟當事人仍具證據能力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137號刑事判決要旨 證人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固為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二項所明定;然該告知之規...
照念筆錄之證據評價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121號刑事判決要旨 陳○妙未辯陳其被拘提到案後,相關警詢筆錄之製作有何受強暴、脅迫、利誘、詐欺或其他不正非法取供之情事,經原審...
測謊之證據評價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044號刑事判決要旨 證據之取捨及事實之認定,均為事實審法院之職權,倘其採證認事並未違背證據法則,並於判決內敘明取捨證據及得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