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與陷害教唆所取得之證據評價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008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偵查技術上所謂之「釣魚」,係指對於原已犯罪或具有犯罪故意之人,以設計引誘之方式,佯與之為對合行為,使其...
移民署人員於執行調查職務時方視為司法警察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004號刑事判決要旨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竊取或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以該私有財物已入於公務機關實力支配...
證人於作證時當庭繪製之平面圖,於證據方法上仍屬證人之證詞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994號刑事判決要旨 證人於作證時,為完整描述所敘及之相關人、事空間位置,而當庭繪製之平面位置圖示,於證據方法上仍屬證人之證詞,...
刑法上性交與妨害性自主罪刑認定、被害人供述與補強證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992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所稱性交,係指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或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
員警出入登記簿與偽造公文書罪刑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991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上所稱之公文書,係指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文書,即以公務員為其製作之主體,且係本其職務製作而言。故公務員從...
刑法第227條保護法益與罪刑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987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章於民國88年 4月21日修正公布,依其第二百二十七條立法理由一及該次修正之立法過...
犯罪之ㄧ部被發現,是否仍屬刑法第62條所稱自首?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960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六十二條所謂發覺,固非以有偵查犯罪權之機關或人員確知其人犯罪無誤為必要,而於對其發生嫌疑時,即得謂為...
販賣偽藥、禁藥之罪數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923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學理上所謂「集合犯」,係指符合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依其本質、犯罪目的及社會常態觀之,常具有反覆或延續實...
被告對質詰問權之保障與證人之傳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921號刑事判決要旨 被告對證人之對質詰問權,係憲法所保障之基本訴訟權,在被告否認犯罪並聲請傳喚之情形下,除客觀上不能行使外,不...
偽造私文書保護法益與罪刑認定、鑑定與否事實審法院有裁量權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907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二百十條之偽造私文書罪,祗須無製作權人捏造他人名義製作文書,而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即克成立。又偽造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