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合處罰之數罪於宣告時之考量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430號刑事判決要旨 併合處罰之數罪本屬各自獨立之罪,其罪責分別存在,僅係處罰上發生合併之關係。倘併罰數罪之宣告刑,其中得易刑處...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刑法第59條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419號刑事判決要旨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
刑法第62條自首之認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416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六十二條所謂自首,祇以犯罪行為人在犯罪未被發覺之前,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犯罪事實,並接受裁判為已足。其目...
概括方式告知罪名變更影響被告及辯護人防禦及辯護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414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訊問被告應先告知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
臥底偵查之刑事責任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404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第二項規定:「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銀行法第125條處罰行為負責人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398號刑事判決要旨 自然人違反銀行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之規定者,係犯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之罪。至法...
刑事審判程序之踐行與合法性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396號刑事判決要旨 審判程序,係法院為確定具體刑罰權之有無及其範圍所實施之訴訟程序,包括審理及判決二者,為整個訴訟程序之中樞。...
告知義務、公務員執行職務與貪污治罪條例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389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1 款規定:訊問被告應先告知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
被告死亡時上訴法院之處理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387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乃國家實行刑罰權所實施之訴訟程序,係以被告為訴訟之主體,如被告一旦死亡,其訴訟主體即失其存在,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