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觀點
侮辱他人遭刑事不起訴不代表民事侵權行為責任不成立
遭人言詞侮辱固然不堪,但如何主張權益需視個案事證而定,常見刑事提告妨害名譽或訴請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角度不同處理重點也不同,而民眾...
教召未到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非無辯護無罪之空間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受理之113年度原易字第43號刑事判決要旨【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
使用全台第一之用詞據以行銷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訴訟庭受理之112年度簡字第306號行政判決要旨【⒈按公平法第21條之表示或表徵是否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以該表示或表徵與實際狀況之差異程度,...
公然侮辱罪刑容有無罪判決之餘地 從一則地院無罪判決看起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受理之113年度易字第1028號刑事判決所為無罪判決其判決要旨如下【惟108年12月25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309條第...
撤銷贈與之行使涉及專業及權益 宜有專業律師協助參與
按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
實務關於刑法損害債權之構成要件認定
按刑法第356條損害債權罪係以保護債權人之債權受償可能性為其規範目的,而以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作為成立要件...
雇主於試用期滿前終止勞動契約 司法實務相關見解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3年度勞上字第8號民事判決要旨【按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勞基法第11條第5...
數繼承人繼承未辦理保存登記建物而涉及用水用電人變更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度上字第494號民事判決要旨【賴0誠雖為系爭建物之管理人,但供電、供水契約之契約當事人名義變更,已屬公同共有財產權之處分行爲,非單純...
問卷式體況調查是否足以認為要保人違反據實說明義務而致保單無效
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保險上字第12號民事判決要旨【㈠按「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保險契約之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