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職權之行使、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1項5款之圖利罪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356號刑事判決要旨 憲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二項、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之解釋適用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348號刑事判決要旨 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聲請調查之證據,法院認為不必要者,得以裁定駁回之。而與待證事實無重要關係,及...
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3傳聞例外與證據能力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344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三規定:「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
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3、傳聞證據與刑法傷害致死罪刑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343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三規定:「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1項4款罪刑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307號刑事判決要旨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對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以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
刑法第138條隱匿公務員委託第三人掌管務品罪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294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所定隱匿公務員委託第三人掌管物品罪,所稱隱匿,就文義而言,係指隱密藏匿其物體,使之難以發...
通訊監察之錄音錄影未經爭執而有證據能力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285號刑事判決要旨 通訊監察之錄音、錄影,其所錄取之聲音或畫面係憑機械力拍錄,未經人為操控,警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依法定程序執行...
接續犯之概念與罪刑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281號刑事判決要旨 接續犯乃指行為人之數行為,於同一或密切接近時、地實行,侵害同一法益,而其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
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3、同法第186條1項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279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三規定,證人依法應具結而未具結者,其證言不得作為證據。所謂「依法應具結而未具結」...
共同實行犯罪之人犯罪責任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265號刑事判決要旨 共同實行犯罪行為之人,在合同意思範圍以內,各自分擔犯罪行為之一部,相互利用他人之行為,以達其犯罪之目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