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第502條第2項規定再審之訴顯無理由之解釋適用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727號民事判決要旨 民事訴訟法第502條第2項規定,再審之訴顯無再審理由者,得不經言詞辯論,以判決駁回之。所稱顯無理由,必須再審...
主張受詐欺而為意思標示應舉證 於個案會審酌交易情狀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537號民事判決要旨 查民法第92條第1項前段規定,因被詐欺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旨在保護表意者意思表示形成過程...
依公司法第187條第3項請求與股份之移轉間有無同時履行抗辯餘地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337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債務人得主張同時履行抗辯者,未行使其抗辯權前,固可發生遲延責任,然於其合法提出同時履行之抗辯後,其遲延責任...
工程損害賠償事件關於損害與否之認定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600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損害賠償之債,以有損害之發生及有責任原因之事實,並二者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為成立要件。所謂相當因果關係,係...
大陸地區人民繼承限制能否為民事請求履行協議而請求債務不履行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404號民事判決要旨 查契約當事人之一方,依民法第266條第2項規定,請求他方返還已為之對待給付,該受領對待給付之他方,以返還原物...
侵奪他人特定動產,除有回復原狀之障礙者外,應請求返還該動產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578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又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
土地法第103條第1款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出租人能否收回?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592號民事判決要旨 ㈠按土地法第103條第1款規定,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非因契約年限屆滿,出租人不得收回。所稱契約年限屆滿,除契...
履行贈與協議與贈與之撤銷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568號民事判決要旨 (一)按民事訴訟採不干涉主義,凡當事人所未聲明之利益,不得歸之於當事人,所未提出之事實及證據,亦不得斟酌之,...
股權轉讓與公司登記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344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公司之登記制度,乃公司法明定之公示方法,藉由公司登記制度,使公司之內部與外部事項一致,社會大眾及交易相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