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39條之3之闡釋與適用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444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所定: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
刑法上背信罪之認定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407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上之背信罪,係指為他人處理事務之人,以侵占以外之方法,違背任務,損害本人利益之行為而言。若侵占罪,則以侵...
刑法第273條第1項義憤殺人罪之闡釋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393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一項之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係指被害人之行為違反正義,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無可容忍之憤怒...
刑法第224條之1之闡釋適用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380號刑事判決要旨 未滿七歲之男女,雖不得謂為全無意思能力,然確有意思能力與否,實際上頗不易證明,故民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未滿...
刑法第315條之1及315條之2妨害秘密之認定與闡釋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314號刑事判決要旨 媒體對於公眾人物的非公開行為的採訪、蒐集資訊方式,不得逾越法律界線加以刺探甚至竊錄,此為事理之明,亦為媒體從...
以一行為同時同地販入之毒品,於販入後不同時地出售難認係接續犯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332號刑事判決要旨 然接續犯之所以僅成立實質上一罪,非僅行為人主觀上係基於單一犯意,尚由於其所著手實行之自然意義上數行為,或因係...
保證函為開狀銀行之有價證劵屬刑法第201條有價證劵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249號刑事判決要旨 復論敘上開資金證明及保證函均非荷蘭銀行或總行所簽發,且荷蘭銀行並無「Fanny」及「Keith」之人,該資金...
刑法第26條不能犯之闡釋適用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182號刑事判決要旨 以不能犯而言,刑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即因行為人雖已將其主觀惡意表...
刑法第2條第1項之闡釋適用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138號刑事判決要旨 行為時之法律與裁判時之法律有變更者,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雖採從舊從輕原則,以適用「行為時之法律」為原則,...
罪刑相當原則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040號刑事判決要旨 罪刑相當原則係有罪判決必須把握之重要事項,攸關被告生命、自由、財產受剝奪之程度,於被害人(或其家屬)之精神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