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正犯之認定;刑法第31條身分犯之相關概念與闡釋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203號刑事判決要旨 按刑法之共同正犯,雖以行為人間具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已足,且不以直接意思聯絡為限,間接犯意聯繫,亦無不可,...
貪污治罪條例第10條第1項;刑法第213條之闡釋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200號刑事判決要旨 貪污治罪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者,其所得財物,應予追繳,並依其情節分別沒收或發還被害人,...
共同正犯之認定;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罪之認定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139號刑事判決要旨 法院認定事實,並不悉以直接證據為限,其綜合各項調查所得之直接、間接證據,本於合理推論而為判斷、認定,要非法所...
刑法第231條僅以營利意思對外表示為已足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087號刑事判決要旨 證據之取捨、證明力之判斷與事實之認定,俱屬事實審法院自由裁量判斷之職權,此項職權之行使,倘不違背客觀存在之經...
刑事牙保行為居間聯繫之認定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991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或特別刑法定有牙保之行為概念,係指仲介、媒合、撮成雙方交易之中間人行為(如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藥事法...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稱之販賣與運輸概念之意涵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961號刑事判決要旨 (一)所謂販賣,除有特別情形外,必須出賣人將販賣標的物移轉於買受人,使其取得該物之所有權,始足當之,倘標的物尚...
刑法上接續犯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958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上所謂之接續犯,係指行為人基於單一犯罪之目的,於同一時、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行相同犯罪構成要件之作為...
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所稱「利用職務上機會」之意涵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947號刑事判決要旨 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該所謂「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係指假借職務上一切機會...
集體犯罪予犯罪者供出共犯因而查獲之立意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864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法對於集體性犯罪如幫派組織、販毒、販槍、貪污等案件,為鼓勵其共犯成員供出該集團成員及相關犯罪網絡,期以發掘...
回扣與賄賂之概念意涵與區辨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863號刑事判決要旨 所謂「回扣」與「賄賂」,雖均屬對公務員之不法原因給付,但兩者之含義尚有不同。前者係指公務員就應付給之建築材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