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於收受判決書送達後於上訴期間誤向其他司法機關上訴之效力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抗字第889號刑事裁定要旨 按刑事訴訟被告於收受判決書送達後,在上訴期限內,未向原審法院而誤向其他司法機關遞狀上訴,其上訴仍屬有效(司法...
裁定得否抗告為法定事項非法院所得變更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抗字第877號刑事裁定要旨 按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案件,其第二審法院所為裁定,不得抗告,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五條定有明文。又裁定得否抗告...
刑事聲請回復原狀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抗字第876號刑事裁定要旨 聲請回復原狀,應於其原因消滅後五日內為之,並應同時補行期間內應為之訴訟行為,由受聲請之法院與補行之訴訟行為合...
在監獄或看守所之被告如於監所所在地之機關停止上班之抗告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抗字第874號刑事裁定要旨 按在監獄或看守所之被告,於上訴期間內向監所長官提出上訴書狀者,視為上訴期間內之上訴,此為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五十...
法院就有無羈押要件應否羈押及羈押有無必要之審查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抗字第825號刑事裁定要旨 按被告究竟有無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所規定之羈押要件,應否羈押,以及羈押後其羈押原因是否仍...
刑事訴訟法第267條公訴不可分原則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604號刑事判決要旨 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七條定有明文;此即學理上所稱公訴不可分原則...
刑法第185條之4之肇事逃逸致人死傷罪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589號刑事判決要旨 按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之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係以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為目的,俾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
誣告罪章之刑法第165條與第169條第2項構成要件之區辨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559號刑事判決要旨 查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之罪與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二項之罪,其犯罪構成要件不同,前者僅處罰單純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
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罪之構成要件與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570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之乘機性交罪,除以行為人之性交行為係利用被害人精 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