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143條後段為學理上所稱「任意提出」其證據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029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後段規定「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任意提出或交付之物,經留存者」,乃學理上所稱之「任...
刑法第185條1項 損壞或擁塞陸路致生公眾往來安全罪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024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損壞或壅塞陸路,致生公眾往來安全罪,所側重保護者乃在保障公眾交通安全之社會法益,是...
有罪判決書認定所憑之證據、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020號刑事判決要旨 有罪之判決書,應於理由內記載其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其認定之理由,為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十條第一款所明定。就...
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1項 銀行職員背信罪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996號刑事判決要旨 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之銀行職員背信罪,以銀行負責人或職員,主觀上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
刑法第168條偽證罪與刑訴法第181條拒絕證言權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956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
刑法幫助犯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936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幫助犯係指以幫助之意思,對於正犯資以助力,使其犯罪易於達成而言,故 幫助犯之成立,除客觀上須有幫助他...
代買毒品、合購毒品、買賣毒品之區辨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適用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933號刑事判決要旨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係為鼓勵是類犯...
刑法第185條之4之肇事逃逸罪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899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之肇事逃逸罪,其客觀構成要件為行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且致人死傷而逃逸,主觀要件...
刑事訴訟法第96條後段、同法第100條等規範意旨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889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後段「被告陳述有利之事實者,應命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第一百條「被告所陳述有利之事實與指...
刑法第185條1項 防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885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係為保護公眾往來交通上之安全而設,以損壞、壅塞陸路、水路、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