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法第11條之1及民法第247條之1間適用之關係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68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之一第一項固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
債務人未履行附隨義務債權人得依不完全給付行使權利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222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民法第四...
民法第225條第 2項立法原意、消滅時效完成後拒絕給付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002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依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債務人有不可歸責之事由致其給付不能而免其給付義務時,其因此事由有自第三人取得損...
民法第205條法定最高利率之限制
最高法院97年度台簡上字第22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民法第二百零五條既已立法限制最高利率,明定債權人對於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則當事人將包含超過週...
民法第197條第2項之闡釋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434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
民法第195條回復名譽適當處分之闡釋適用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640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所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須依實際加害之情形及被害人之身分、地位、職業、被害之程度,以為...
民法第195條合憲性解釋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第656號解釋要旨節錄 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規定:「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所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如屬以判決命...
土地法第97條請求相當於不當得利於房地分屬不同人之情形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012號民事判決 土地法第九十七條第一項關於按建築物及基地之申報總價,為計收城市房屋租金之規定,於請求返還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事件,...
無因管理及不當得利之闡釋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184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固為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所明定。但依同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三...
表見代理之闡釋
最高法院97年度台簡上字第20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表見代理乃係無代理權,而在外觀上足使第三人信其為有代理權之事實,本人因而應負授權人責任,旨在衡平本人之利益與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