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確定之裁定無準用再審之規定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170號刑事裁定要旨 按刑事訴訟法第五編「再審」之規定,乃為了排除「確定判決」認定事實違誤所設之非常救濟途徑,因此再審之對象應僅限於...
刑事訴訟法第131條之1同意搜索與權衡原則;刑法第62條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100號刑事判決要旨 判決雖載理由,但不能憑以斷定其所為論述之根據者,仍屬理由不備。又搜索係採令狀主義,應用搜索票,由法官審查簽名...
刑事訴訟法第224條判決經宣示即對外發生效力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099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一項固規定:「判決應宣示之。但不經言詞辯論之判決,不在此限。」,然非謂不經言詞辯論...
偵查中並無應行交互詰問或對質之問題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097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
刑事被告之辯護依賴權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985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被告在訴訟上有依賴律師為其辯護之權,為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所衍生之基本權,旨在使被告充分行使防禦權,俾與控方...
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2有正當理由而拒絕陳述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953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二所定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與審判中不符,...
共犯自白不得相互作為補強證據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號863刑事判決要旨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
醫療機構就手術醫療契約所負說明義務之內涵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92號民事判決要旨 惟系爭醫療契約當事人為上訴人醫院,范國豐僅係上訴人醫院之履行輔助人,乃為原審確定之事實,則依系爭醫療契約對陳○...
民事訴訟法第400條確定判決之效力與爭點效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89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法院於判決理由中,就訴訟標的以外當事人所主張而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重要爭點,本於當事人適當完全辯論之結果,已為...
不完全給付;民法第260條損害賠償之概念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82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民法第二百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