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刑之量定為事實審法院自由裁量之範圍、適用法則不當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58號刑事判決要旨 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其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
刑事訴訟法第160條、第379條10款、法官迴避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57號刑事判決要旨 證人所提供之意見或所推測之事項,如與其體驗之事實無關者,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之規定,固無證據能力;但...
刑法第225條1項 乘機性交罪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56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之乘機性交罪,除以行為人之性交行為係利用被害人精神障礙、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1項罪刑之認定與論處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52號刑事判決要旨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百十二條第一項(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前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七十條第一項)固...
刑事訴訟法第152條 另案扣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3條1項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48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之「另案扣押」,係源自於「一目瞭然」法則,亦即執法人員在合法執行本案搜索、扣押時...
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2 強制採尿之證據容許性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47號刑事判決要旨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之強制採取尿液權力,除屬於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之應受尿液採驗人,經合法通知而...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第1項之闡釋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44號刑事判決要旨 原住民未經許可,製造、運輸、持有自製之獵槍,供作生活工具之用者,僅處以行政罰,不處以刑罰,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8條第4項及同法第20條第1項之闡釋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43號刑事判決要旨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十八條第四項規定,犯該條例之罪者,須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本身之犯行,並因而查獲該槍砲、...
刑事訴訟法第288條之3及同法第166條之6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42號刑事判決要旨﹝三﹞ 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對於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有關證據調查或訴訟指揮之處分不服者,除有特別規定外,...
證劵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 內線交易罪之認定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42號刑事判決要旨﹝二﹞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內線交易罪,係為防止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內部人憑其特殊地位,於獲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