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101年度台抗字第784號刑事裁定要旨其餘所提司法改革雜誌、政大法學評論之文章,係專家或學者就非常上訴制度提出之看法,亦非得聲請再審之新證據。因認其再審之聲請為無理由,予以駁回,經核於法尚無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