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團隊
專業領域
承辦案件
媒體專訪
案例分享
活動訊息
律法觀點
聯絡我們
首頁
>
案例分享
>
民事類
案例分享
民事類
民事類
刑事類
家事類
勞工法類
行政法類
智慧財產類
民事類
本欄將針對實務常見之重要爭議,與您分享!!
債權人受領遲延與債務人得請求賠償之範圍
2013-01-04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774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債務人之給付兼須債權人之行為而不行為,債權人即係受領遲延。而債權人受領遲延,僅為權利之不行使,除有民法第二百四十條之適用,債務人得請求賠償提出及保管給付物之必要費用,或當事人間另有特別約定外,殊不負任何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