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20條解釋上包括「文字」在內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121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第二百二十條第二項雖僅規定「聲音、影像或符號」,而未及於「文字」,但其所舉「聲音、影像或符號」,僅係例示...
接續犯之概念與論罪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095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於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修正施行,將裁判上一罪之連續犯及實質一罪之常業犯規定予以刪除,回歸一罪一罰,以貫徹...
殺人與傷害罪之分野、互毆與正當防衛、量刑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052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殺人罪與傷害罪之區別,應視加害人之犯意為斷,不能僅以被害人受傷害處是否為致命部位及傷勢輕重如何遽為認定,...
刑法第19條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049號刑事判決要旨 上訴人於案發當日凌晨二時四十七分許,經警方以酒精測試器測得其呼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7毫克,且經第一審...
共犯之概念、員警職務之認定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014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事訴訟法於九十二年二月六日修正時,基於共犯之自白,如同共同被告之自白,難免有嫁禍他人而為虛偽供述之危險性,...
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所稱「職務上之行為」之意涵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999號刑事判決要旨 貪污治罪條例所稱「職務上之行為」,係指公務員在其職務權責範圍內所應為或得為之行為。亦即指其權限範圍內之事項,...
醫療法令是否為空白刑法法規之認定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952號刑事判決要旨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為刑法第一條所明定,此乃法律不溯既往及罪刑法定主義,為刑法時之效...
強盜與恐嚇之區辨;量刑可否為上訴之理由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933號刑事判決要旨 按以威嚇方法使人交付財物之強盜罪,與恐嚇罪之區別,係以對於被害人施用威嚇程度為標準。如其程度足以壓抑被害人之...
刑法上自首之認定與殺人罪罪數之認定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886號刑事判決要旨 刑法自首減刑之設,乃在期犯罪事實早日發覺,俾節省訴訟資源,並避免累及無辜,如犯罪之人在犯罪未發覺前,向該管公...
刑法第156條第2項補強證據與刑法上賄賂之認定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872號刑事判決要旨 共犯為證人時,其證詞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二項之規範意旨,自以有補強證據為必要,藉以限制其證據價值;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