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觀點
對於公證書強制執行聲請停止執行之抗告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660號民事裁定要旨 一、本件相對人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楊0鈞113年度北院民公鈞字第1045號公證書(下稱系爭公證書)...
公寓大廈有無默示分管之情事與拆除地上物是否有理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08號民事判決要旨 (一)共有物分管契約係共有人就共有物管理方法所成立之協議,依98年1月23日修正前之民法第820條第1項規定,...
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與國民運動設施設置管理是否欠缺之認定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386號民事判決要旨 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立法例採國家自己責任,其性質係屬「危險責任」,具有社會保險之效果,在現今風險社會中...
民事訴訟如何看待傳聞證人之證據能力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840號民事判決要旨 關於民事訴訟舉證責任之分配,受訴法院於具體個案決定是否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但書所定之公平原則,以轉換舉證...
法院關於肇事鑑定報告非不可質疑或挑戰 刑事案件容有辯駁空間
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交上易字第167號刑事判決要旨 一、按為提昇交通工具效能以促進交通快捷迅速,並兼顧維護交通秩序以保障公眾行的安全,凡參與交通之車輛駕駛人...
法院暫時性心證如有變更仍應闡明並讓雙方辯論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671號民事判決要旨 一、原審維持第一審就上開部分所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駁回其上訴,係以:星巴克於106年間與PTTC公司洽談系爭合...
關於筆跡比對結果應提示於當事人表示意見及借貸合意之舉證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573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法院認定事實應憑證據,而證據之證明力固由法院依其自由心證斷定之,惟其認定如與卷內資料不符者,其事實之認定即...
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聲請為訴訟繫屬註記如涉及債權關係非必然准許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573號民事裁定要旨 一、本件抗告人主張:伊就兩造共有坐落○○市○○區○○段5小段175、175之1地號土地及其上同小段3205建號...
對於人壽保險保單為執行於保險法修訂通過後之法律適用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581號民事裁定要旨 一、要保人為債務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各有效契約之解約金債權金額未逾最近1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每人每月最...
支付命令同居人拒收法院為寄送送達後仍遭拒絕,是否可公示送達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378號民事裁定要旨 一、相對人前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下稱士林地院)聲請對再抗告人核發支付命令,經士林地院於民國111年3月8日核發...
